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《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》、《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》、《甘肃省“双超双有”企事业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企业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1、 企业名称: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
2、 法人代表:于明海
3、 企业所在地址:合作市那吾乡早子沟村
4、 排放污染物名称:总砷、锑、氨氮、COD
5、 排放方式:处理达标后外排
6、 能源消耗情况:近三年用电总量22800万KW.h
7、 执行的排放标准: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-2002
8、 排放总量::总砷年排放控制总量8.18kg/a,锑年排放控制总量4.1kg/a,氨氮年排放控制总量0.409t/a,COD年排放控制总量12.273t/a
9、 超标、超总量情况:无
10、 主要物料性质:
主要物料性质一览表
名称 | 规格 | 理化性质 | 毒理性 | 备注 |
黑药 | 50kg/袋 | 固体 | 无毒 | |
黄药 | 40kg/袋 | 固体 | 无毒 | |
二号油 | 200kg/桶 | 液体 | 无毒 | |
原矿 | 60万吨 | 固体 | 无毒 |
11、 危险废物的产生、处置情况。
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污泥和废机油;污泥主要产生于选矿处理车间、废机油主要产生于车队维修车间车辆维修。
处置情况:定期回收产生的污泥、废机油存入危险废物库,年底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。
公示时间:2022年6月27日-2022年7月1日(5个工作日)
监督电话:18719530308
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6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