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
含金物料招标文件
本次招标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含金物料。投标单位(或自然人)需提供最新版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复印件(或身份证复印件)并加盖企业公章、法人授权委托书,于2023年 4月 2日前将上述材料送交招金北疆矿业有限公司财务科进行审核(邮寄地址:新疆克拉玛依市昆仑街道友谊路89-18号赵玉功干果批发商行转招金北疆,联系人:于鹏壹;电话:15264543286;电子版资料同步发送至297123379@qq.com),审核合格后的投标单位于2023年 4 月 3 日14:00-17:00间交纳投标保证金(见下表,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支付)。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与我公司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、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废标。若投标人最终未中标,则由投标人开具收款收据后,我公司将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。
本次招标产品如下:
序号 | 招标产品 | 招标数量 (干吨) | 投标保证金 | 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 | 开标 时间 | 招标方式 |
1 | 王水渣一堆 | 0.45 | 450 万元 | 2023年 4月3日 14:00-17:00 | 2023年 4月4 日10:00 | 公开招标 |
2 | 王水渣二堆 | 0.63 | ||||
3 | 精炼车间化粪池清理渣 | 0.65 | ||||
4 | 抽滤池、地下槽、管道渣 | 5.88 | ||||
5 | 罐底渣 | 1.19 | ||||
6 | 反应釜渣、硼砂渣、石墨坩埚渣 | 1.71 | ||||
7 | 调浆球磨渣 | 2.24 | ||||
8 | 烟灰 | 120 | ||||
9 | 电除雾系统清理渣 | 1.29 | ||||
10 | 深锥清理渣 | 3.30 | ||||
11 | 缓冲槽清理渣 | 9.72 | ||||
12 | 盐酸槽清理渣 | 1.09 | ||||
13 | 净化地沟、风冷塔清理渣 | 0.66 | ||||
合计 | 148.81 |
注:本次招标产品数量为预估数,投标按干矿报价,中标结算湿矿以实际过磅数为准。为确保销售竞标活动的公平、公正,请投标方先到场确认标的物的质量以确保投标的准确性。
保证金汇款信息:
户名: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
账号:81010006000000012724
开户银行;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分行
联行号:301456000106
(备注:若汇款银行为农业银行,需要把开户行改为交通银行烟台分行,其他银行转账按照开户行的全称即可)
保证金到账联系人:马候秀 电话:15153510622
1、标书要求
标书须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客户将原件扫描后于2023年4月3日8:00-11:00间发送至招金矿业指定投标邮箱:zjkyxsb@163.com。
①标书邮件发送主题格式为“招标单位名称+投标单位名称”,2023年4月3日11时标书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。
②发送投标书的发件人“邮箱发送地址”不能出现重复,即一个邮箱地址只能报送一个投标单位的标书。
③投标单位不得发送多封报价邮件,若出现多封报价邮件,则以最后时间发送的为准。
④请投标人如实填写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名称,以保证今后货款支付、合同签订、发票开具单位的一致性(附标书格式:见附页)。
⑤招标出现两家及以上中标的,招标产品平均分配销售。
2、测算方式与销售单价
(1)测算方式
本次产品打包销售,按照产品综合价值进行报价测算。
产品综合价值=产品1各区间价值之和+产品2各区间价值之和+....+产品13各区间价值之和。
单个产品区间价值=预估干吨×金基准品位×参考金价440元/克×金计价系数+预估干吨×银基准品位×参考银价5元/克×银计价系数。
招标计算时金基准品位、银基准品位按照各区间中间值计算,无中间值取边界值(例如≤12000,取12000;12000-13000,取12500;≥15000,取15000),产品报价按所有区间综合价值最高且高于底标的单位中标。
其中,金品位<8克/吨、银品位<200克/吨不计价。
(2)销售单价
产品销售结算时的金、银单价以点价方式确定,于发货后不少于10个工作日内点价,最长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。
3、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,在标书报送截止后现场制定底标并立即进行开标。高于底标的最高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,报价全部低于底标为流标;开标时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则为流标;若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,我公司有权扣留全额投标保证金,不予退回;招标结束之后中标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100%货款到账。
4、招标结束后,中标人需在中标后5日内进行合同签订(签署合同的同时投标保证金转为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),并根据合同约定事项,进行款项预付及货物装运。如中标后1个月未付款拉货(不可抗拒因素除外)或有其他违约情况,我公司将取消其本次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。为保障中标人的权益,我公司承诺,在此次招标产品数量内,我公司将不会销售给除中标人以外的任何客户。如本次招标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,请贵公司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,举报电话:0535-8262976。
5、如无异议,请投标人将此招标文件和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(并加盖骑缝章),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,自然人投标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,将原件扫描的PDF版发送至指定投标邮箱;报价单所需填写的数据原则上要求电子版,若手写须大小写注明,如有涂改、不清晰或大小写不一致的视为废标。其他未尽事宜,以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为准。
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。
新疆星塔矿业有限公司
2023年 3 月 27 日
投标单位(签字)盖章
日期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