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根据方案设计,临时开拓工程计划于5月10日完成,因超时未完成,给予责任科室亮黄牌1次。”这是在莱州市瑞海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调度工作群内,一份调度事项阶段考核通报中的内容。
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力,高质量、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,瑞海矿业针对重点工程、重点事项等工作推出“三阶段”考核法。而对未完成工作进度的责任单位亮出“红黄牌”,正是“三阶段”考核法的一项重要监督考核方式。
经企业负责人介绍,重点工作“三阶段”考核法,主要是由督办部门根据重点调度事项,对承办部门的工作进展分三个阶段进行督办落实:一是在计划完成时限的前1/3时间进行阶段提醒,督促承办部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;二是在计划完成时限的2/3时间进行督查通报,确保承办部门按计划推进;三是在计划完成的时限截止日,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考核。
“三阶段考”核法规定,在规定时间节点内,按照计划要求完成任务并经督办部门验收通过的,亮“绿牌”;在规定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的,予以“黄牌”警告,进行经济考核,并要求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加快进度;如在新调整后的时限内仍未完成计划任务的,对责任单位亮“红牌”,并予以双倍经济考核。
“三阶段”考核法环环相扣,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监督、及时调度、严格考核,使工作压力由轻到重,有效传导到各承办部门,进一步加强了部门、责任人对工作的重视程度,有效提升了工作执行力。因临时开拓工程滞后被亮“黄牌”后,责任单位立即调整施工方案,优化了工作措施,在新调整的时限内完成了计划任务。
“三阶段考核法,亮出红黄牌,让我们有压力更有动力,时刻提醒我们合理制定工作规划,时刻关注工作进程,对待重点工作落实绝敢不有丝毫懈怠”,自“三阶段”考核法出台后,各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,他们明显感觉到身上的压力更大、担子更重,但同时,工作推进的效率也更高了。
据了解,自“三阶段”考核法实施一个月以来,督办部门共调度事项25项,其中,向责任单位亮“黄牌”7次,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,确保了项目建设高质量、高效率进展。